县扶贫和移民办:三措并举扎实开展“廉洁扶贫行动”

选择字号:   点击数:


县扶贫和移民办:三措并举扎实开展“廉洁扶贫行动”

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县纪委全会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扶贫移民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干部安全,县扶贫和移民三措并举扎实开展“廉洁扶贫行动”。
一、开展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三进”活动。一是廉政文化进单位。采取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上党课、专题会议培训、交流学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二是廉政文化进项目合同。所有扶贫和移民项目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双方主要负责人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使项目合同既成为施工合同又成为廉政合同,并在群众和合同双方监督下兑现承诺。三是廉政文化进培训课堂。扶贫和移民业务培训加入廉政文化内容,邀请纪检监察工作者讲课,开展廉政约谈,使扶贫移民干部牢固树立“扶贫和移民资金是高压线,碰不得!”、“扶贫和移民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捞不得!”、“挤占挪用贪污扶贫和移民资金可耻!”等思想观念,营造尊廉、崇廉、助廉、颂廉的浓厚氛围。
二、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一是县、乡两级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向扶贫和移民部门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与项目合同一并向群众公开,接受各级监督。三是系统内部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县扶贫和移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逐一签订廉政承诺书。
三、建立群众廉政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在扶贫移民项目监督小组的基础上,由项目实施者聘请群众廉政评议员,对项目选择、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分配使用、补助标准、建设内容等情况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召开村民大会征求群众意见,并公示公告;贫困群众是否参与到项目实施、督促检查、验收评价和后续管理全过程;项目的实施是否按照规划、计划、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关部门和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等进行评议。把群众评议结果作为项目实施监管和施工单位履行廉政承诺的重要内容,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