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夸大宣传专项整治整体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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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食安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县认真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夸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县食药安办在接到市食安办通知后,立即组织各相关股室、各分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到人,各分局也相应制定了工作方案,形成县局负总责,各股室、分局履行法定职责的相互协调机制。

二是严查保健食品会销、成人用品店。与县区32家宾馆酒店签订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告知书》,对县区41家成人用品店进行排查,对擅自悬挂“保健”字样的招牌或灯箱等广告设备进行当场拆除。

三是严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在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的提示牌,并悬挂或张贴“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警示语;是否有违法夸大保健功能、包治百病及疾病预防和治疗的虚假违法宣传行为。目前,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5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

四是加大食品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奶粉店、大型超市等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业户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资质、批准证明文件、行业质量标准、批次检验报告、进货票据等文件的索要,同时规范食品经营进销货台账的填写,按要求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柜。共检查食品经营户358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

五是加强培训宣传。10月27日召开保健食品培训会议,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广泛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强了广大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良好氛围。

通过近期整治,规范了全县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增强了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维护了全县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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